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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银行“金钥匙本利丰”2012年第231期人民币理财产品 预计收益率 3.3%
银行名称 农业银行 币种 人民币
起售开始时间 2012年09月03日 起售结束时间 2012年09月04日
收益开始时间 2012年11月07日 收益结束时间 2012年11月07日
起始金额 50000元 委托递增单位 10000元
产品类型 信托类 销售地区 安徽合肥等地区
购买方式 —— 收益类型 保本保收益
详细信息
收效计算方法 投资人持有到期理财收益=理财资金×到期年化收益率×实际理财天数÷365,精确到小数点,2位,具体以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派发为准。

在产品到期(或提前终止)的情况下,客户最终收益根据理财产品(扣除相关费用后)实际投资年化收益率及产品实际存续天数计算资产管理人有权将投资运作收益率,超出年化收益率及各项费用的部分作为浮动管理费用。

假定产品成立时个人投资者理财资金为50000元人民币,到期扣除费用后实现了最高预期年化收益,3.30%,理财天数为63天,则投资人理财收益=50000×3.30%×63÷365=284.79元人民币,若中国农业银行在提前终止日行使提前终止权终止此理财产品,提前终止日即为产品实际到期日产品收益按实际理财天数计算。

本产品为保本保证收益型产品,我行保障到期本金安全和收益率,一旦我行提前终止该产品您将获得最差情景下的绝对收益您应充分认识投资风险谨慎投资。
投资方向说明

本理财产品资金由资产管理人主要投资于国债、金融债、央行票据、货币市场工具较高信用等级的信用债(包括在银行间市场及交易所市场上市交易的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可转债等各类公开发行债务融资工具,以及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以及低风险类其他基金低风险同业资金业务、掉期等可锁定风险收益的本外币货币资金市场工具、商业银行或其他符合资质的机构发行的固定收益类投资工具、收益权委托类资产含委托债权投资券商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等以及前期已成立的存量委托贷款以及符合监管要求的信托计划及其他投资品种。

其中前期已成立的优质企业信托融资项目、以及委托类资产、投资类信托计划(通过信托计划投资于同业存款等品种)投资比例约为45—75%,;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回购、高等级信用债券、投资类信托计划(通过信托计划投资于债券)以及银行存款投资比例约25—55%,以上投资比例在[—10% 10%]区间内浮动,我行根据相关投资市场走势动态调整资产组合配置。

风险提示 认购风险如出现市场剧烈波动相关法规政策变化或其他可能影响本理财产品正常运作的情况,中国农业银行有权停止发售本理财产品,投资者将无法在约定募集期内购买本理财产品,因此造成的任何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中国农业银行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1.政策风险:本理财产品是根据当前的相关法规和政策设计的如国家宏观政策以及市场相关法规政策发生变化,可能影响本理财产品的募集投资运作清算等业务的正常进行,导致本理财产品理财收益降低甚至导致本金损失。

2.市场风险:本理财产品可能会涉及到利率风险汇率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多种市场风险由此产生的任何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3.流动性风险:在本理财产品存续期间投资者可能不享有提前赎回权利(详见产品说明书中提前终止权条款
信息传递风险),中国农业银行按照本理财产品说明书有关信息公告的约定发布本理财产品的相关信息,投资者应根据本理财产品说明书所载明的公告方式及时查询本理财产品的相关信息,投资者可登录农业银行网站网址http//wwwabchinacom查询本理财产品,不另行提供估值账单,如果投资者未及时查询或由于通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使得投资者无法及时了解本理财产品的相关信息,并由此影响投资者的投资决策,因此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另外如投资者在认购产品时登记的有效联系方式发生变更应及时通知原办理网点如投资者,未及时告知联系方式变更或因投资者其他原因导致中国农业银行在需要联系投资者时无法及时联系上,则可能会影响投资者的投资决策,由此而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3.募集失败风险:产品募集结束后,中国农业银行有权根据市场情况确定本理财产品是否起息如不能起息中国农业银行将通过网点或网站公告等方式公布本理财产品募集失败,在此情况下投资者认购本理财产品的本金将于公告日后个银行工作日内解除冻结。

4.再投资/提前终止风险:中国农业银行可能视市场情况,提前终止本理财产品(详见产品说明书中提前终止权条款),如中国农业银行提前终止本理财产品,则客户可能会面临新的投资收益小于目前投资收益的风险,由此产生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5.不可抗力风险:自然灾害社会动乱战争罢工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出现,将严重影响国内外金融市场的正常运行,甚至导致本理财产品募集失败,交易中断资金清算延误等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