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家理财 新闻热线:0551-65370167 客服热线:0551-65370167
当前位置:万家理财>理财>理财产品>招商银行金葵花增利系列37号理财计划
招商银行金葵花增利系列37号理财计划 预计收益率 4.8%
银行名称 招商银行 币种 人民币
起售开始时间 2015年08月05日 起售结束时间 2015年08月10日
收益开始时间 2015年08月11日 收益结束时间 2015年10月09日
起始金额 5万元 委托递增单位 1万元
产品类型 其他 销售地区 全国
购买方式 个人投资者(包括招商银行私人银行客户、钻石客户和招商银行认定的高净值客户)可通过招商银行当地营业网点或招商银行财富账户、个人银行专业版、大众版、手机银行等办理本理财计划的认购。 收益类型 非保本浮动收益
详细信息
收效计算方法

投资者应得资金 = 投资者到期日持有理财计划份额 × 到期日理财计划份额净值

投资方向说明

投资的比例区间如下:(理财产品存续期内可能因市场的重大变化导致投资比例暂时 超出下述投资比例区间,银行将尽合理努力,以客户利益最大化为原则尽快使投资比例恢 复至下述规定区间) 

风险提示

  理财非存款、产品有风险、投资须谨慎,投资者应充分认识以下风险: 1. 本金及理财收益风险:本理财计划不保证本金且不保证理财收益。本理财计划是高风 险投资产品,您的本金可能会因市场变动而蒙受重大损失,您应充分认识投资风险,谨慎 投资。本理财收益来源于本理财计划项下投资组合的回报,容易受到市场的变化、所投资 组合的运作情况以及投资管理方投资能力的影响,在最不利的情况下,本理财计划有可能 损失全部本金,则由此产生的理财本金和理财收益不确定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2. 管理风险:因管理人(包括本理财计划的投资管理人、信托计划项下的受托人(如有)、 相关投资顾问(如有)等,下同)受经验、技能等因素的限制,或者管理人违背协议约定、 处理事务不当等,可能导致本计划项下的理财资金遭受损失。 3. 政策风险:本理财计划是针对当前的相关法规和政策设计的。如国家宏观政策以及市 场相关法规政策发生变化,可能影响理财计划的受理、投资、偿还等的正常进行,甚至导 致本理财计划收益降低甚至本金损失。 4. 延期风险:如因理财计划项下资产组合资产因客观原因暂停交易或暂时无法变现,造 成本理财计划不能按时偿付,则本理财计划的理财期限将相应延长。 5. 流动性风险:本理财计划理财期限为 67 天,且在本理财计划存续期内,投资者不能 进行申购和赎回,可能影响投资者的资金安排,带来流动性风险。 6. 再投资风险:如果招商银行在特定情况下提前终止理财计划,则该理财计划的实际理 财期可能小于预定期限,投资者将无法实现期初预期的全部收益。 7. 理财计划不成立风险:如自本理财计划开始认购至认购结束的期间,理财计划认购总 金额未达到规模下限(如有约定),或国家宏观政策以及市场相关法规政策发生变化,或 市场发生剧烈波动,且经招商银行合理判断难以按照本产品说明书规定向投资者提供本理 财计划,招商银行有权宣布本理财计划不成立。 8. 信息传递风险:本理财计划存续期内提供估值,不提供账单,投资者应根据本理财计 划说明书所载明的公告方式及时查询本理财计划的相关信息。招商银行按照本产品说明书 有关“信息公告”的约定,发布理财计划的信息公告。投资者应根据“信息公告”的约定 及时登录招商银行网站或致电招商银行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热线(95555)或到招商银行各 营业网点查询。如果投资者未及时查询,或由于通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 因素的影响使得投资者无法及时了解理财计划信息,并由此影响投资者的投资决策,并可 能导致投资者丧失提前退出及再投资的机会,因此而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另外,投资者预留在招商银行的有效联系方式变更的,应及时通知招商银行。如投资者未 及时告知招商银行联系方式变更的,或其他因投资者原因导致招商银行将可能在需要联系 投资者时无法及时联系上,可能会由此影响投资者的投资决策,由此而产生的责任和风险 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9. 不可抗力风险:指由于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出现,将严重影响金融市场 的正常运行,可能影响理财计划的受理、投资、偿还等的正常进行,甚至导致本理财计划 收益降低和本金损失。 10. 欠缺投资经验的风险:本理财计划主要投资于银行间市场债券和交易所债券,并通过 债券回购的方式进行杠杆操作,风险较大,故只适合于具备相关投资经验,风险承受能力 较高的投资者认购。 本理财计划产品类型为非保本浮动收益类,理财计划期限为67天,产品风险评级为 R2(稳健型),适合购买客户为风险承受能力为A2(稳健型)及以上的客户。 本理财计划不保障本金及理财收益,是高风险投资产品,投资者的本金可能会因市场 变动而蒙受重大损失,在市场最不利的情况下投资者将可能损失全部本金,投资者应充分 认识投资风险,谨慎投资。 示例:若投资者认购本理财计划,理财计划本金为5万元,在资产组合项下资产全部 亏损的最不利情况下,理财计划5万元本金将全部损失。 在您签署本理财计划的销售协议书前,应当仔细阅读本风险揭示书、本理财计划产品 说明书及客户权益须知的全部内容,同时向我行了解本理财计划的其他相关信息,并自己 独立作出是否认购本理财计划的决定。您将资金委托给我行运作是您真实的意思表示,并 愿意承担投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本风险揭示书及理财计划产品说明书、销售协议 书和客户权益须知等将共同构成贵我双方理财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