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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银理财(长城系列建军90周年专属仅军人购买)理财产品CFXT7079 预计收益率 5.4%
银行名称 工商银行 币种 人民币
起售开始时间 2017年07月28日 起售结束时间 2017年08月03日
收益开始时间 2017年08月04日 收益结束时间 2017年11月01日
起始金额 5万元 委托递增单位 1万元
产品类型 其他 销售地区 全国
购买方式 中国工商银行全国分行各授权分支机构。 2、中国工商银行授权网点、网上银行、现金管理平台。 收益类型 非保本浮动收益
详细信息
收效计算方法

(一)持有到期的理财收益

在理财资金投资正常的情况下,理财产品到期(扣除相关费用后)最高年化收益率有望达到6.0%。工商银行将向客户返还澳元本金,并按照如下公式向客户支付人民币理财收益:

人民币理财收益=澳元本金×年化收益率×澳元兑人民币基准汇率×实际存续天数÷365

若理财产品运作到期未达到客户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工商银行不收取投资管理费;在达到客户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的情况下,工商银行在按照说明书约定的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支付给客户后,将超过部分作为银行投资管理费收取。

澳元兑人民币基准汇率:参照理财产品起始日北京时间上午930左右,由路透社页面“SAEC”公布的“AUDCNY =”的报价。如果当日因假期等原因无报价,工商银行有权选择上一个交易日报价作为基准汇率;如果该日虽有报价,但上述参照页面届时不能给出适用的澳元兑人民币基准汇率,或者用于汇率确定的版面或时间发生变化,工商银行将本着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选择市场认可的合理的汇率作为澳元兑人民币基准汇率进行计算。任何情况下基准汇率均以工商银行信息披露的适用汇率为准。

以某客户投资10万澳元为例,产品正常运作到期后,实际持有97天,如果扣除费用后理财产品的年化收益率为6.0%,且产品起始日澳元兑人民币基准汇率6.4427,则客户最终获得人民币收益为:

100,000×6.0%×6.4427×97/36510,273.02(元)。

以上举例仅供参考,不代表本产品一定按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实现收益。

(二)持有到期理财资金支付

理财期满,工商银行在到期日后第3个工作日将客户理财资金划转至客户指定账户。

上述情况与举例仅为向客户介绍收益计算方法之用,并不代表以上的所有情形或某一情形一定会发生,或工商银行认为发生的可能性很大。在任何情况下,客户所能获得的最终收益以工商银行的实际支付为准。

投资方向说明

本期产品主要投资于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的各类债券、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基金、存款等货币市场投资工具以及符合监管机构要求的债权类资产、上市公司股票收益权信托计划及其他资产或资产组合。同时本产品在起始日利用锁定汇率的技术保障机制规避产品的汇率风险。

其中:上市公司股票收益权信托计划是指融资方(或股票持有者,下同)向信托计划受托人提供上市公司股票质押担保,由融资方/回购方按约定对股票收益权进行回购或由受托人通过处置质押股票等方式实现资金退出并获取投资收益的业务。

各投资资产种类的投资比例如下,可在[-10%,+10%]的区间内浮动:

资产种类

投资比例

债券、存款等高流动性资产

0-90%

债权类资产

0-90%

上市公司股票收益权信托计划

0-90%

其他资产或资产组合

0-10%

风险提示

本产品类型是“非保本浮动收益理财计划”,根据法律法规及监管规章的有关规定,特向您提示如下:与银行存款比较,本理财计划是高风险投资产品,您的本金可能会因市场变动而蒙受重大损失,您应充分认识投资风险,谨慎投资。本期理财产品可能面临的风险主要包括:

(一)政策风险:本期理财产品是针对当前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设计而成,如遇到国家宏观政策和市场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可能影响到本期理财产品的发行、投资和兑付等工作正常进行,若出现上述情况,可能会导致客户本金和收益减少甚至损失的政策风险。

(二)信用风险:本产品投资于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的各类债券、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基金、存款等货币市场投资工具以及符合监管机构要求的债权类资产、上市公司股票收益权信托计划及其他资产或资产组合时,客户面临股票收益权融资方或回购方、债权类项目用款人、债券发行人等相关方的信用违约。若出现上述情况,客户将面临投资本金和收益遭受损失的风险。

(三)市场风险:本产品为非本金保证类理财产品,由于金融市场内在的不确定性,在投资股票收益权信托计划、债券等投资工具时,存在标的资产价格波动甚至大幅下跌的可能,从而造成客户投资本理财产品产生损失。此外,产品存续期间若银行存款和其他投资市场资产投资收益发生波动,则客户面临承担理财资金配置存款和其他投资市场资产配置的机会成本风险。

(四)流动性风险:本产品采用到期一次兑付的期限结构设计,客户不得提前终止本产品。客户在产品存续期内如果产生流动性需求,可能面临理财产品不能随时变现、持有期与资金需求日不匹配的流动性风险。

(五)产品不成立风险:如果发生本产品因募集规模低于产品成立最低标准或其他因素导致产品不成立的情形,客户将面临再投资的风险。

(六)交易对手管理风险:由于交易对手受经验、技能等综合因素的限制,可能会影响本期理财产品的后续管理,从而导致本期理财产品项下资金遭受损失。

(七)兑付延期风险:如因本期理财产品项下对应的投资标的变现不及时等原因造成本期理财产品不能按时支付理财资金,则客户面临产品期限延期、调整等风险。

(八)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自然灾害、战争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或系统故障、通讯故障、投资市场停止交易等意外事件的出现,可能对理财产品的产品成立、投资运作、资金返还、信息披露、公告通知造成影响,可能导致理财产品收益降低乃至本金损失。对于由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导致的任何损失,客户须自行承担,银行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