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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乐1号感恩回馈 预计收益率 5.55%
银行名称 浙商银行 币种 人民币
起售开始时间 2018年01月04日 起售结束时间 2018年01月10日
收益开始时间 2018年01月05日 收益结束时间 2018年02月05日
起始金额 5万元 委托递增单位 1千元的整数倍
产品类型 其他 销售地区 安徽
购买方式 本行营业网点、网上银行、手机银行、浙+银行、微信银行 收益类型 非保本浮动收益
详细信息
收效计算方法

(一)收益来源:本理财产品的收益来源于所投资资产组合的投资收益,包括但不限于债券的利息、回购及拆借收益、存放同业收益、信托计划、资产管理计划、交易过程中的价差收入等投资收益。
(二)收益计算公式
理财收益=理财本金×实际理财周期(天)×实际年收益率÷365;其中,实际年收益率=运作年收益率-运作年税费率-年管理费率
运作年税费率包括但不限于本行在理财资金管理、运用或处分过程中发生的营业税金及附加、信托及资管计划管理人报酬和银行托管费等所占的比率。本理财产品年管理费按下述规则收取:
①运作年收益率-运作年税费率≤对应业绩比较基准(预期年化收益率)时,年管理费为0;
②运作年收益率-运作年税费率>对应业绩比较基准(预期年化收益率)时,年管理费率=运作年收益率-运作年税费率-对应业绩比较基准(预期年化收益率)。

投资方向说明

 (一)资金投资范围及各投资资产种类的投资比例
本理财产品投资于债券、货币市场工具、同业存款、符合监管机构要求的信托计划、资产收益权、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基金等固定收益类工具、资产证券化产品优先级,符合上述投向的资产管理计划,以及政策法规允许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其中债券、货币市场工具、同业存款等资产投资比例为0-90%,符合监管机构要求的信托计划、资产收益权、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基金、资产证券化产品优先级等资产投资比例为0-70%;上述各类资产的投资比例可在(-10%,+10%)的区间内浮动,具体资产投资比例以信息披露为准。
(二)投资策略
本理财产品采用安全性优先、追求适度收益的投资策略,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市场风险等相对可控。

风险提示

 (一)信用风险:信用风险是指由于本理财产品所投资的金融工具的债务人、担保人或受托人等违约,不能如期兑付投资本金和(或)收益,导致理财本金和收益损失的可能性。如债务人、担保人或受托人发生倒闭、破产、清算或其他违约事件,可能导致本理财产品资金损失或无法收回。在最不利的情况下,客户可能损失全部投资本金及理财收益。
(二)本金及理财收益风险:本理财产品为非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本行不保证本金和收益,客户持有理财子单元至某个理财周期结束或本行提前终止理财子单元时,本金损失风险由客户自行承担,本理财产品各个理财子单元的理财收益按理财周期结束时本行公布的实际投资收益率计算。
(三)流动性风险:本理财产品所面临的流动性风险主要是指各个理财子单元的某个理财周期结束前,投资人因无法提前赎回可能造成的损失。
(四)利率风险:受国民经济运行状况和国家宏观政策的影响,在产品存续期间内,市场利率存在波动的可能性,将使客户投资本理财产品的收益水平可能降低。
(五)政策风险:本理财产品是针对当前的相关法规和政策设计的。如国家宏观政策以及市场相关法规政策发生变化,可能影响理财产品的受理、投资、偿还等正常运行,导致本理财产品收益降低甚至本金损失。
(六)信息传递风险:本理财产品存续期间不提供账单,客户应根据本理财产品说明书所载明的公告方式及时查询本理财产品的相关信息。本行按照本产品说明书有关约定,发布理财产品的信息公告。客户应根据约定及时登陆本行网站(www.czbank.com)或致电本行全国统一服务电话95527或前往本行各营业网点查询。另外,客户预留在本行的有效联系方式变更的,应及时通知本行。如客户未及时通知本行联系方式变更或因客户其他原因导致本行在需要联系客户时无法及时联系上,则可能会影响客户的投资决策,由此而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客户自行承担。
(七)提前终止风险:本行有权但无义务提前终止本理财产品。如本行提前终止本理财产品,则相应各理财子单元的实际理财期限可能小于预期期限。如果本理财产品或理财子单元提前终止,则客户将无法实现期初预期的收益。
(八)兑付延期风险:如由于本理财产品项下对应的投资标的变现不及时等原因造成本理财产品不能按时兑付理财资金,从而可能导致某个理财周期结束时客户本金及收益不能按照约定到账日期到账,产生延期兑付,甚至导致理财产品本金和收益损失。
(九)产品成立风险:本理财产品理财子单元如设有成立金额下限的,在理财子单元认购期结束后实际募集金额低于成立下限的,本行有权视情况决定该理财子单元是否成立。该理财子单元不成立的,将导致客户丧失其他的投资机会。
(十)不可抗力风险: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出现,将严重影响金融市场的正常运行,可能影响理财产品的受理、投资、偿还等的正常运行,导致本理财产品收益降低甚至本金损失。对于由不可抗力风险所导致的任何损失,本行不承担任何责任,但应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通知客户(包括但不限于网站公告),并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