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保寿险附加少儿重大疾病保险(A款) ( 在售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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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公司 | 人保寿险 | 缴费方式 | 其他, | ||||||||||||
保险种类 | 意外保险 | 投保年龄 | 0-14岁 | ||||||||||||
■详细信息 | |||||||||||||||
产品特色 | |||||||||||||||
投保示例 | |||||||||||||||
保险责任 |
在本附加合同有效期内,我们承担如下保险责任: 重大疾病保险金 被保险人自本附加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180日内因疾病,初次被确诊患有本附加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见6.13)(一种或多种),我们按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本附加合同终止。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见6.2)或自本附加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180日后因疾病,初次被确诊患有本附加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一种或多种),我们按本附加合同《保险金给付比例表》的规定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本附加合同终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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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免除 |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发生重大疾病、达到重大疾病状态或进行手术,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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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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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