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理财-富贵e生保障计划(大病、身故全都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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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公司 | 泰康人寿 | 缴费方式 | 定期投资或一次性投资 |
保险种类 | 重大疾病保险 | 投保年龄 | 0-80周岁 |
■详细信息 | |||
产品特色 | 1、高额保障 针对癌症等33种最高提供50万的重疾保障 2、2000元起售 3、保底收益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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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示例 | 25岁的康先生以自己为被保险人投保泰康富贵e生健康保险计划,每月交费2000元,交费期间为终身,主合同的可选部分身故保险金额与附加保险合同的重疾保险金额相同(均为1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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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责任 | 在主合同的保险期间内,我们承担如下保险责任: 若被保险人身故,我们按被保险人身故之日主合同的基本部分保险金额和可选部分保险金额之和,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身故保险金,主合同终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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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免除 |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我们不承担给付身故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者注射毒品; (4)被保险人在主合同成立(若曾复效,则自主合同最后复效)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者驾驶无合法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者武装叛乱; (7)核爆炸、核辐射或者核污染。因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主合同终止,我们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被保险人身故之日主合同的保单账户价值。因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主合同终止,我们向您退还被保险人身故之日主合同的保单账户价值。如果您申请增加可选部分保险金额,并且在新增的可选部分保险金额生效之日起2年内,被保险人因为自杀导致身故,我们对增加的可选部分保险金额不承担给付身故保险金的责任,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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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条款 | http://shop.taikang.com/invest/universalnew/ |
保险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