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附加家庭收入保障定期寿险 ( 在售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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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公司 | 华夏保险 | 缴费方式 | 随主险, |
保险种类 | 年金保险 | 投保年龄 | 18-60岁 |
■详细信息 | |||
产品特色 |
保险责任宽泛:身故等同于全残; 免除责任少:仅3条,等同于华夏终身寿险(分红型); 针对保障逐年、持续发生的家庭大额费用,例如:生活费用、子女教育费用、父母孝养费用等; 保障型寿险:保障人生重大责任期,低保费,高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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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示例 | |||
保险责任 |
在本附加合同有效期间内,我们按照以下约定承担保险责任:
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身故,自被保险人身故时起至本附加合同期满,我们于每年对应日按本附加合同载明的保险金额给付一次身故保险金。
全残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全残,自被保险人全残时起至本附加合同期满,我们于每年对应日按本附加合同载明的保险金额给付一次全残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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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免除 |
一、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一)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二)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三)被保险人自本附加合同成立或复效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二、发生上述第(一)种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本附加合同终止,您已交足2年以上保险费的,我们向保险金受益人退还本附加合同的现金价值。
三、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本附加合同终止,我们向您退还本附加合同的现金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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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条款 |
保险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