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明天个人护理保险(儿童) ( 在售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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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公司 | 人保健康 | 缴费方式 | 趸交, |
保险种类 | 女性保险 | 投保年龄 | 0-22岁 |
■详细信息 | |||
产品特色 |
主险产品,灵活投保作为主险产品,您既可以单独购买,也可以根据自身需求与其他险种灵活搭配,组合购买。 一次交费,满期还本免长期交费压力,短期还本,返还所交保费。 病有所赔,无病奖励住院期间医保自负项目,在免赔额的基础上,100%给予报销。若保险期间无理赔发生,还获得一定的现金奖励。真正人性化关怀。 独一无二,补充社保唯一短期还本型,额外奖励型,儿童社保补充保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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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示例 | |||
保险责任 |
住院费用报销金: (1)若被保险人享有社会医疗保险或公费医疗的,对其发生的符合投保所在地社会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合理且必需的医疗费用,本公司对社会医疗保险或公费医疗支付后,需要被保险人个人负担的部分,在扣除800元的年度免赔额(指每保单年度的免赔额,以下皆同)后,按100%的比例给付。 (2)若被保险人未享有社会医疗保险和公费医疗的,对其发生的符合投保所在地社会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合理且必需的医疗费用,本公司在扣除800元的年度免赔额后,按40%的比例给付。 保险期间内,住院费用保险金的累计给付以基本保险金额的3倍为限。 无理赔奖励金: 无理赔奖励采取增加基本保险金额的方式。 (1)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前3个保单年度,若被保险人未发生任何保险事故,则第4个保单年度的基本保险金额按投保时基本保险金额的1%增加。 (2)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前3个保单年度,若被保险人未发生任何保险事故,且在第4个保单年度仍未发生保险事故,则第5个保单年度的基本保险金额在第4个保单年度基本保险金额的基础上按投保时基本保险金额的2%增加。(3)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前3个保单年度,若被保险人未发生任何保险事故,但在第4个保单年度发生保险事故,则第5个保单年度的基本保险金额与第4个保单年度的基本保险金额一致。(4)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前3个保单年度中,若被保险人发生保险事故,则保险期间内的基本保险金额保持不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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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免除 | |||
详细条款 |
保险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