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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祥利两全保险(分红型) ( 在售 )
所属公司 幸福人寿 缴费方式 趸交,年交,五年交,十年交,十五交,二十年交,
保险种类 综合保障养老保险 投保年龄 0-50岁
详细信息
产品特色

  享受分红 额外惊喜 保费返还 安心保障 保单贷款 资金灵活 领取方式 灵活多样

投保示例

  0周岁男性,投保《幸福祥利两全保险(分红型)》,保至80周岁,20年交费,基本保险金额1万元

保险责任

在本主险合同有效期内,我们承担以下责任:
  1.     生存保险金
  自本主险合同生效后的第一个保险单周年日起,若被保险人生存,我们按本主险合同约定基本保险金额的百分之八(8%)于保险单周年日给付生存保险金,该项给付每两个保单年度一次,直至被保险人年满60周岁的前一个保险单周年日。
  自被保险人年满60周岁后的首个保险单周年日起,我们按本主险合同约定基本保险金额的百分之八(8%)于保险单周年日给付生存保险金,该项给付每个保单年度一次,直至被保险人年满80周岁后的首个保险单周年日。
  2.     祝寿金
  被保险人生存至年满65、70、75周岁后的首个保险单周年日,我们分别按本主险合同约定基本保险金额的百分之二百(200%)给付祝寿金。
  3.     满期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生存至年满80周岁后的首个保险单周年日当天零时,我们无息返还本主险合同已交保险费,本主险合同效力终止
  4.     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身故,我们无息返还本主险合同已交保险费,若身故时本主险合同的现金价值大于已交保险费,则以当时的现金价值作为身故保险金,本主险合同效力终止。
  具体保险责任请详见合同条款。
  注:我公司在约定情形下不承担保险责任,请关注保险条款中的责任免除部分。

责任免除

详细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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